我市启动城镇“一老一小”大病医疗保险是大势所趋 民心所向 和谐所需
时间:2007-06-28
从今年9月1日和10月1日起,本市将开始分别实施学生儿童和城镇无医疗保障老年人参加大病医疗保险制度,此举将使本市近200万符合参保条件的老人孩子享受到大病报销的待遇,那么这个大病医疗保险制度出台的意义何在,对缓解“看病难、看病贵”能起到什么样的作用,带着这些问题,本报记者日前采访了市劳动保障局局长张欣庆。本市职工医保向居民医保转型
记者:建立城镇无医疗保障老年人和学生儿童大病医疗保险制度有什么样的重要意义?
张欣庆:今年是我市推进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建设的重要一年。根据国务院“建立覆盖全体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精神,市政府统筹力量积极工作,加大落实力度,加快推进速度,于6月7日制定颁发了《关于建立北京市城镇无医疗保障老年人和学生儿童大病医疗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建立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的目标任务,并将启动城镇无医疗保障老年人和学生儿童大病医疗保险工作,列入市政府今年为市民办的58件实事之一。城镇无医疗保障老年人和学生儿童大病医疗保险制度的建立,标志着我市医疗保险制度开始由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向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的转型,对于健全和完善覆盖城乡的、多层次的医疗保障体系,率先实现医疗保险全覆盖,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首善之区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体系不断完善 范围日益扩大
记者:启动城镇无医疗保障老年人和学生儿童大病医疗保险改革的背景是什么?
张欣庆:近年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在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上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和实践,建立了以基本医疗保险、大额医疗互助、退休人员统一补充保险、企业补充医疗保险、社会医疗救助为主要内容多层次的城镇职工医疗保障体系,提高了统筹基金和大额医疗互助的支付比例和标准,目前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到712.8万人。与此同时,以大病统筹为主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得到普及,268万农民参加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我市医疗保障体系不断完善,覆盖范围日益扩大,减轻了群众的医疗费负担,有效地保障了人民群众的基本医疗需求,维护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但是,从目前来看,我市仍有包括部分大学生、中小学生和婴幼儿以及部分城镇老年人在内的相当一部分群体没有纳入医疗保障覆盖范围,他们的看病就医问题已经成为老百姓关心、全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尽快解决这部分人群的医疗保障问题已经迫在眉睫。
为着力解决好无保障人群的医疗保障问题,将其他居民纳入医疗保险体系,根据国务院有关精神和我市“十一五”规划的要求,去年以来,市政府研究室、市劳动保障局及相关委办局成立了《北京市城镇无医疗保障老年人和学生及婴幼儿参加大病医疗保险》课题组,经过一年多的调研、测算、论证,多次征求市财政、民政、卫生、教委等14个委办局及18个区县政府及红十字会、学校、医疗机构的意见,听取了部分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意见,在多次修改完善和向劳动保障部进行汇报的基础上,制定了《关于建立北京市城镇无医疗保障老年人和学生儿童大病医疗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并以市政府文件下发。
记者:启动城镇无医疗保障老年人和学生儿童大病医疗保险改革的背景是什么?
张欣庆:近年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在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上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和实践,建立了以基本医疗保险、大额医疗互助、退休人员统一补充保险、企业补充医疗保险、社会医疗救助为主要内容多层次的城镇职工医疗保障体系,提高了统筹基金和大额医疗互助的支付比例和标准,目前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到712.8万人。与此同时,以大病统筹为主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得到普及,268万农民参加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我市医疗保障体系不断完善,覆盖范围日益扩大,减轻了群众的医疗费负担,有效地保障了人民群众的基本医疗需求,维护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但是,从目前来看,我市仍有包括部分大学生、中小学生和婴幼儿以及部分城镇老年人在内的相当一部分群体没有纳入医疗保障覆盖范围,他们的看病就医问题已经成为老百姓关心、全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尽快解决这部分人群的医疗保障问题已经迫在眉睫。
为着力解决好无保障人群的医疗保障问题,将其他居民纳入医疗保险体系,根据国务院有关精神和我市“十一五”规划的要求,去年以来,市政府研究室、市劳动保障局及相关委办局成立了《北京市城镇无医疗保障老年人和学生及婴幼儿参加大病医疗保险》课题组,经过一年多的调研、测算、论证,多次征求市财政、民政、卫生、教委等14个委办局及18个区县政府及红十字会、学校、医疗机构的意见,听取了部分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意见,在多次修改完善和向劳动保障部进行汇报的基础上,制定了《关于建立北京市城镇无医疗保障老年人和学生儿童大病医疗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并以市政府文件下发。坚持六项原则多方齐抓共管 记者:城镇无医疗保障老年人和学生儿童大病医疗保险制度具有什么样的特点?
张欣庆:我们在设计制定城镇无医疗保障老年人和学生儿童大病医疗保险制度的过程中,坚持了以下六个原则:一是筹资水平、保障标准与经济发展水平和各方面承受能力相适应的原则;二是个人参保缴费,政府适当补助,提倡互助共济,多方筹资的原则;三是以收定支,确保基金合理支出的原则;四是以大病统筹为主,保障城镇居民大病医疗需求的原则;五是政府组织、属地管理、部门配合、多方面齐抓共管的原则;六是统筹安排,促进各类医疗保障制度相互衔接、共同发展的原则。
完善配套文件 稳步推进各项工作
记者:目前,城镇无医疗保障老年人和学生儿童大病医疗保险制度的准备工作到了什么阶段?
张欣庆:为贯彻落实城镇无医疗保障老年人和学生儿童大病医疗保险实施意见,我局制定了5个配套文件,并积极进行这项改革启动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可以说,我市启动城镇无医疗保障老年人和学生儿童大病医疗保险改革既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建立覆盖全体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的要求,也是顺应人民群众呼声,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重要举措,更是建设和谐社会首善之区的迫切需要。简单讲,就是大势所趋,民心所向,和谐所需。
目前,学生儿童的定点医院认定工作已完成,并在“六一”儿童节当日为北京儿童医院和首都儿科研究所儿童医院挂牌;学生儿童药品目录的增补工作已经进行到了专家论证阶段;信息系统升级改造正在进行中;各街道社保所已对辖区老人和儿童的参保情况进行了调查摸底。
摘自北京劳动就业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