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地图 知道搜索

两类重症手术费 纳入北京医保报销

[ www.hanpk.com | 2008-03-28 | ]

 

        《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肝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造血干细胞移植医疗费用报销试行办法》将于4月1日起实行,部分医保危重症患者“看病贵”的难题可能得到解决。

  这部试行办法规定,从今年4月起,北京市进行造血干细胞移植的医保患者,只要其各项医疗费用符合目前北京市医保的相关规定,将可以报销不超过17万元的医疗费。

  参保人员进行造血干细胞移植,应符合白血病、淋巴瘤、多发性骨髓瘤、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再生障碍性贫血等适应症之一。但是,器官(组织)源的取材费、运输费、供受双方的配型费,及其他与供体有关的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对于肝移植术后进行抗排异治疗的医保患者来说,其符合相关规定的门诊医疗费用,最多可以报销2万元。但是,参保人员实施肝移植、肝肾联合移植手术住院当次发生的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图文资讯
精华推荐
相关栏目
专家推荐
热点资讯
精彩导读
版权所有 中国皮肤病网 特别声明:网站信息仅供参考,不做为诊疗依据,就医请遵医嘱!
Copyright © 2006-2010 www.hanpk.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沪ICP备08013432号
北京恒安中医院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西大望路甲27号  联系电话:010—67308338